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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台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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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
620724018/2026-00071
文号
关键词
发布机构
高台县民政局
公开形式
主动公开
责任部门
高台县民政局
生成日期
2026-06-17 10:55:12
是否有效

一、政策依据

《甘肃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》(甘民发〔2021〕93号)和《张掖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》(张民发〔2022〕66号)。

二、补贴对象

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,经镇人民政府审核、县民政局确认的家庭。

三、补贴标准

1.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助,对象类型分为全额和差额两类。2026年全额保障对象标准为700元/月.人;差额保障对象家庭月保障金额=(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×家庭人口)一家庭月收入;

2.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分类保障,2026年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77元/月.人,农村低保一、二、三、四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为577元、460元、90元、70元。

四、办理程序

个人申请→乡镇受理→家庭经济状况核对→乡镇入户调查(村、社区配合)→乡镇审核并公示→县民政局确认并委托乡镇公布→救助资金发放。乡镇人民政府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花名册,经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核。

五、资金发放

审核通过后,由县民政局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,将资金直接支付到补贴对象“一卡通”账户,并做好发放信息公示工作,接受社会监督。

主管部门:高台县民政局

咨询电话:0936-6621085

监督举报电话:0936-6621668高台县财政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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